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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

作者:新余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4 08:41:55

商标注册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称商标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那么企业进行新余商标注册所需流程及时间是多少呢?下面来看下:

(1)形式审查申请人想好名字,经代理机构检索,定好成功率高的合适名字后,申请人缴纳费用,一般于3日内(优质代理机构时间)提交到商标局申请,提交到商标局次日自动下发商标注册号。自申请日算起(代理机构提交至商标局的日期)约2个月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自申请日算起(代理机构提交至商标局的日期)9-12个月(多数情况)实质审查程序,审核通过了,初审合格,进入公告期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没有通过,下发《商标驳回通知书》,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申请复审。

(3)公告期初步审定核准的商标在实质审查结束后约3个月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初步审定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在《商标公告》上刊发《商标核准注册公告》,自初审合格日期加3个月为注册日期。初步审定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会下发《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可在规定时间内(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辩。

(4)印刷邮寄自注册日期一般加上45天,为商标局的印刷邮寄时间,这时商标证书会到了代理机构手里,代理机构会通知申请人。在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中,每一个环节商标局都会下发相应的通知文件,在此呼吁广大申请人以收到的通知文件为准,不要轻信“陌生来电”的忽悠造成损失。

遇到以下情况也应提高警惕:一、过分低价的注册(过分低于市面参考价,后续服务难以保证)。二、多次重复索要费用,一般商标注册费用都是一次性索取的(除非驳回且要做复审、异议且要做答辩)。三、注册时间低于正常审批所需时间(商标从查询-申请-核准-公告-发证需要一段很长的周期,最少也要14个月,有异常情况的时间可能会更长)。

一人有限公司又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公司中,通常是一人股东自任董事、经理并实际控制公司,这类公司有着很大的弊端,就是缺乏股东之间的相互制衡及公司组织机构之间的相互制衡,容易混淆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股东可以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或给自己支付巨额报酬,或同公司进行自我交易,或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等。

但一人公司有其存在价值。

首先,一人公司符合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体现对投资者自由选择投资方式的尊重。

其次,一人公司可使惟一投资者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

第三,一人公司可以避免多数股东情况下的相互计较与算计,避免效率低下的议事程序与繁琐的决策过程,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

第四,对某些行业和某些类型的企业,资金的优势与企业的规模并不重要,而人的因素至为关键,小规模经营更显优势,一人公司与此正相吻合。同时,通过立法可以最低限度地预防一人公司的弊端。

注册一人独资公司需要准备:1、公司名字(准备3个到5个备选)2、确定注册区域(按实际经营地址为区域)3、确定公司注册资金(认缴金额,不需实缴)4、确定公司法人及股东名册、所占股份结构5、确定公司经营范围核名。

办理营业执照1、准备股东证件原件办理核名(时间:3到5个工作日)2、核名后提交注册相关资料办理营业执照(时间:5到7个工作日)资料包含:核名通知书、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场地租赁合同、场地产权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取证、刻章。

开基本户1、领取营业执照(提交注册资料5到7天就可以领取)2、刻章(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3、开设银行基本账户(四大行和商业银行需要慎重考虑)这些都是在当地的政务大厅办理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前置许可要求,核名后先去相关部门办理前置许可证书再办理工商注册),与个体工商户注册程序基本相同。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一人独资公司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到您。

如果企业的运营或使用时触犯了某些规定的话,其升格商标会被罚下降为普通商标,甚至直接被商标局撤销,我们都知道,商标对于企业来说,不但是无形资产,而且还能将无形资产转为有形的经济利益,而商标的好坏以及其知名度,在其产品同行中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消费者通常会选择带有商标的产品,而同样带有商标的产品,消费者也会选择更为知名的商标产品作为选购依据,所以商标对企业来说,其作用随着推广和使用年限的增加越发的重要,而且商标还是一个企业的门面,商标的价值越高、知名度越高其代表着企业的整体形象越高。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都在争相注册商标并致力于将其发展成三大名商标。但是商标在注册后以及升格为名商标后并不是刻意高枕无忧,如果企业的运营或使用时触犯了某些规定的话,其升格商标会被罚下降为普通商标,甚至直接被商标局撤销,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都有哪些情况。

撤销知名商标的情形1、其知名商标是通过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认定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

2、其知名商标在六年有效期满后未申请重新认定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

3、其知名商标的拥有者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或自行转让注册商标以及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

4、使用已认定的知名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将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不同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通报或者罚款甚至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的商标;

5、其商标所属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其知名商标将会被撤销。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知名商标一旦被撤销,那么从该商标撤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认定为知名商标。

注册商标是对于商标的一种保护,即使是商标共存,也要小心别一不小心侵权了。对于商标侵权我们都有所了解,不过对于商标共存可能就不太清楚了,下面为大家科普一下。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商标共存是指在商业活动中,不同的主体基于商业目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基于商业使用目的被核准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在相同法域内同时合法存在。更简洁一些,即在商业活动中,相抵触商标共存于相同的法域内。

1、善意的商标共存与恶意的商标共存根据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在共存期间主观上是否有恶意或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将商标共存分为善意的商标共存和恶意的商标共存。这里的善意和恶意均是指共存关系成立之后共存的商标权利人主观上存在不正当目的。善意的商标共存是指,共存的相抵触商标权利人均尽到了善意使用的注意义务且不具有不正当竞争之目的(即指共存之间,也指与共存之外的竞争者之间)。

2、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和未注册商标之间的共存,这样的划分是基于共存的客体即商标是否注册而来的。因为商标注册与否,其公示效力的大小是不同的。

3、法定的共存、特定的共存和约定的共存法定共存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存在的相抵触商标共存现象。特定的共存这主要是指相抵触的商标或因特殊原因导致现行法禁止共存有违公平,或在特殊情形下相抵触商标不再对商品来源起主要识别功能或已经附着在其他主要起标示作用的标识之上或消费者不在乎商标的有无,同时也不会增加消费者的搜索成本,这时,即便是近似度非常高的商标使用于相同的商品上,法律也没有禁止其共存的必要。约定的共存基于协议产生的相抵触商标共存。

1、公众实际感受性。应当结合相关公众实际感受商标的方式以及商标使用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对相关公众的影响进行比较。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其他近似商标足以造成普通民众的误认,那么该商标即构成商标侵权。

2、商标整体印象。商标产生的整体印象一般具有决定意义,法院在区分商标侵权与商标共存的时候,对商标不应当对各个部分单独进行比较,因为相关公众实际上不可能单独识别和记忆。

3、显著性标准。需要明确的是,一般而言商标的整体印象是由该商标的显著部分决定的,在认定某一商标对其他商标构成侵权时,必须把握显著性这一最基本辨别方式,例如,如果两种商标的团不同,但颜色搭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认定这一商标构成侵权的。因为,在多数商标中,外形轮廓是改商标区别于其他商标罪显著的方面,那么即使颜色搭配相同,也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当相同或近似商标同时存在时,如果一方出于恶意,不正当地利用他人的商标或对他人造成损害时,法院会将其认定为侵权,从而禁止其使用。此时,相同或近似商标的共同使用就不能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之中。

此外,在某些国家,当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因近似而发生冲突与纠纷时,法律通常会保护注册商标而对未注册商标加以否定,甚至禁止使用,此种情形也不应纳入到商标共存制度中。也有例外。在承认商标先用权的国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未注册商标可以对抗注册商标,此时的未注册商标可得到法律有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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