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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商标注册浅谈商标宣告无效有哪些

作者:新余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9 08:45:16

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新余商标注册浅谈商标宣告无效有哪些?

1、使用本法第十条的禁止性使用标志的:(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同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使用本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但是,上述3类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3、使用本法第十二条禁止注册形状的商标,例如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正常注册商标需要到商标局业务办理大厅办理,然而亲自去办理可能耗时费力,而且还会跑很多冤枉路。那么在商标注册找代理更高效,它们按照商标的类别进行了服务报价,此时,我们可根据自己申请的商标类型进行查询,提交申请资料,缴纳注册费用,等待一段时间后就会有注册通知书出具,从而能就完成了注册。当然注册商标的时间周期长短不易,而且不同的人注册可能在费用上还会有差别,所以我们在商标注册的时候,找有资质且正规的代理机构,可在办理的效率上更高,同时还能在费用上更为合适,所以较好来选择,将是寻求较好品质的关键,至少它能起到的作用会更大,自然是达到较好效果的。在办理商标注册前需要查询是否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没有的前提下就可以提交申请了,然后受到受理通知书,这个阶段数据形式审查,后面进入到实质性审查阶段。

当实质性审查合格以后,就会进入到公告程序,当公告期间没有异议存在,就会批准获得注册证。当然这个周期还是比较长,通常会在12-18个月之间,当然我们找代理来处理,它们能在缩短获得注册证的周期上有帮助,而也能让客户少操心。要问在商标注册哪里办理效率高,建议找专业的代理机构,它们对注册各类型商标的流程比较了解。只有在可靠性上更佳,才能被更多更多的人接受,毕竟越好的服务机构受欢迎程度会更高。找知名的代理机构来为我们服务,将是寻求较好服务的基础,所以我们还是应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毕竟服务平台不同效率也会有差异。

商标注册与商标转让都是企业获取商标的一个途径。企业既可以通过提交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审批,最终予以注册,核发商标。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达成协议,通过转让把商标归于自己企业名下,这两种情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情况来选择。公司为大家介绍商标转让有什么优势吗?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商标转让相较于商标注册的优势是什么商标注册网将为您解答。

一、时间上来看可能与本年度注册商标的数量有关,中国商标局并没有明确说明一个商标从注册到结束的时间具体是多久。但是从商标审核效率表来看,普遍的时间为1年。商标转让的时间与商标注册对比而言就少得多,时间大概为六个月到十个月左右。商标转让要比商标注册更加节约了时间成本,期间可以让企业获取更多的商机。

二、从成功率对比上来看商标转让可以增加商标使用的成功率,企业正常运营不会受到伤害,但与此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风险。虽然国家对外公开了商标注册查询系统,但是还是有四个月到五个月的查询盲期。如果跟其他的商标有一些相似性的话,那么会商标注册会更难一些。相比较而言转让商标的风险则比较小,因为所转让的商标本身已经是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

所以,很少出现商标不符合标准不允许使用的现象,只需要转让双方当事人到国家商标局进行申请,通过一定的审核程序,受让人就可以拥有商标的使用权。商标转让有什么优势吗?如企业较为看看中商标的力量,确信商标注册可以完美通过,建议可通过此途径获得商标专用权,规避风险,也可委托给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来进行。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颁发条件

1.依照专利法的规则,颁发专利权的创造和实用新型有必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一般所说的专利“三性”要件。这是各国专利法遍及选用的原则,也是世界交易组织《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承认的原则。

二、外观专利权的颁发条件

1.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

2.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创造性。

3.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创造专利的颁发条件

㈠、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对于创造和实用新型新颖性的规则,请求专利的创造如在请求日前现已揭露,便失掉新颖性,不能取得专利权,这是一条根本的原则。但这一根本原则并非肯定,也有破例。许多国家专利法都规则,在请求日前的必定期限内,创造创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揭露,能够不损失新颖性,即所谓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本条即是中国专利法对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的规则。

㈡、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的时刻边界,本条规则为在请求日曾经六个月内。这一期限又被称作宽限期,即在请求日曾经六个月内,发作本法规则的情形,该请求不损失新颖性。假如超越这个期限再提出专利请求,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不该颁发其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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