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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商标注册转让流程是什么?

作者:新余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8-29 08:34:58

成功注册一个商标大概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很多企业经营者可能等不起或者是自己准备注册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过,这时都只能通过商标转让来获得商标的专用权了。下面,我司就给大家介绍新余商标注册转让流程是什么?以便大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提高警惕。

1、确认购买的商标,我们联系并核实信息你可以先选中商标,我们公司再为您对该商标进行核实相关信息,查询其是否合适转让,并对商标现在的状况进行审核,以符合转让的条件等。

2、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确认商标符合转让条件,签订转让合同,合同中会详尽阐述商标各种信息及转让的相关费用,然后再双方签字,转让协议即可正式生效。

3、提交转让商标转让材料签订的协议生效后,转让和受让双方准备相关的商标材料,包含:商标转让申请、商标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等,由我们公司为您去商标局递交转让材料。

4、商标局下发证明,商标转让成功商标局收到转让材料,进行相关信息核准,核准相关材料无误,则下发商标转让证明。当您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转让证明,恭喜您,商标转让成功,可以放心进行商品的推广了。

商标一旦提交之后,就必须重新申请,《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仅仅改变字体会有什么影响呢?

商标的使用要严格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之内,改变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跨类别使用,都不应当加注册标记,否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行为;改变后的商标图样或者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与他人已注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还要承担商标侵权法律责任。

因此,注册什么字体就应当适用什么样的字体,不可以随意改变,并加注标识。

提醒各位注册商标权利人不要为了商标更不要为了美观、具有特别性,就对字体进行改变,或将注册印刷体文字改为其他具有美感的字体,或者对注册商标字体进行艺术创作。改变字体的商标是一个新的商标,字体改变后的新商标不注册仅使用,商标法不予保护。建议您对改变字体的新商标申请注册为新商标。一是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利,一是可以避免冒充商标而带来的行政处罚及民事侵权风险。

另外,改变字体后的商标注册后与之前的注册商标构成了不同的两个注册商标,商标权利人注意对改变前后的两个商标进行使用,防止面临撤三风险。

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1)禁止他人实施权。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了专利法另有规定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即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3)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

(4)质押权,即专利权人可以用专利权来为自己或者他人的债务做担保。

(5)标识权,即在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识的权利。

(6)放弃权,即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放弃该专利权的权利。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利益,维护“诚信”的商业道德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探讨未注册商标产生的原因。未注册商标使用人的“撤销权”和“使用权”制度之所以在目前屡禁不止,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除了未注册商标使用者的经济投机行为外,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国以往商标立法和相关法律对未注册商标的不合理规定。

我国新《商标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未注册商标使用者撤销权制度的效率与公平相结合,不再坚持“先申请原则”的限制,保护了商标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非驰名注册商标使用人五年以上未提出撤销使用申请的,而非驰名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因侵犯商标权五年后被要求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我国新《商标法》没有规定如何处理。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借鉴专利法中的先用权制度。本法的精神在于妥善平衡专利申请人和***使用人的利益,保护其他发明创造人和设计人的利益。

商标法领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事实上,英国、日本等国家都有“优先使用权”制度来保护未注册商标。例如,英国《知识产权法》规定,商标的使用人必须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撤回商标。在此期间以后,商标成为不争的商标。但是,在先用户可以继续使用其商标,只要带有其商标的商品保持不变。我国商标法还应建立前置使用权制度,与上述撤销权制度相配套。

因为,虽然撤销权制度可以申请撤销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但其权益并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由于注册人的商标在撤销期满后有权以侵权为由对未注册人使用,建议我国《商标法》规定,五年期满后,商标使用人不请求撤销注册商标的,可以继续使用,但限于原使用范围,只能扩展到原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权制度只能保护未注册商标的现有地位,不能将其扩展到类似商标和类似商品和服务,也不能延伸到其他使用领域。这样,既鼓励了商标注册,又保护了用户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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