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公司商标续展存在哪些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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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公司商标续展存在哪些误区?

作者:新余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4 08:28:27

注册商标后,如果我们没有使用,如果是以下情况之一的,就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1.不可抗力;2.政府政策性限制;3.破产清算;4.其他不可归责于新余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美术作品就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也就是美术活动产生的成果。那么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到底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必备文件: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填写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表、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权利保证书各一份,还要提交美术作品原件及复印件和作品说明书各一份。

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合作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还应该提交合作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美术作品的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果是委托创作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著作权人还应提交著作权人及创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与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果是职务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应该提交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专有使用权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及著作权归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美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申请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除了按以上所说的情况提交有关的材料外,还需要提交作品的照片两张,一张需要贴在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书的左下方空白处,并在上面盖章;另一张需要随着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

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新余商标注册公司告知大家,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在我国,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公司告知大家,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

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且在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商标注册公司在此提醒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一定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否则很可能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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