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商标注册何时提出复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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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商标注册何时提出复查审议

作者:新余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1-12 08:42:35

新余商标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那么商标复审都有哪些类型?

1、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对其申请进行驳回,申请人可以对驳回结果提出商标复审;

2、申请人申请商标转让,商标局对其进行驳回申请,申请人可以对驳回结果提出商标复审;

3、申请人因商标有效期届满提出商标续展,商标局对其进行驳回商标续展请求,申请人可以对驳回结果提出商标复审;

4、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其过程的公示期期间有人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裁定异议成立并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对驳回结果提出商标复审;5、商标局对某一商标进行商标撤销,商标所属人对其撤销商标的裁定不服,可以对撤销商标裁定提出商标复审;

6、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对其注册商标以注册不正当商标为由驳回注册的,申请人可以对驳回结果提出商标复审。

经商标局实质审查,凡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如商标的构成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或商标与他人在同一商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即商标局拒绝了申请人注册商标的请求。驳回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商标局签发商标注册申请核驳通知书,简单讲明驳回的理由,连同原申请书件一同寄送申请人。

申请人收到通知书,应仔细阅读,搞清驳回的理由,若对驳回的理由不服,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立的商标复审机构,它独立于商标局,对商标局的决定、裁定进行复审(复议),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定,以监督、配合商标局做好商标授权工作。

商标评定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商标局驳回注册续展申请的决定、商标局对商标异议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宗旨是保障商标的审查与注册依法进行,维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填写《驳回的申请书》,写明申请复审的理由。然后连同商标局驳回的申请书件及《商标核驳通知书》一并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必要时可以附送证明复审理由的相关材料。

与此同时,还应缴纳评审费。申请复审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应在自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进行。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复审申请后,集体评审申请人的复审理由和商标局的驳回理由。经评议认为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成立的,则做出终局决定维护商标局的核驳决定;若认为申请人的复审理由成立的,则终局决定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应予初步审定并予公告,将有关材料及终局决定移送商标局,由商标局办理有关审定与公告事宜。

对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的决定请求复审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由于商标的审查受审人员的素质、审查所需的检查手段的影响,商标局的有些驳回决定可能有不妥之处,也正因为如此,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初步审定的约占驳回复审申请的20%左右。所以当事人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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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1、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分类表中的项目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比如第20类项目中,既有“家具”又有“金属家具”,我该如何选择?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中,虽然同一类别的各项目之间在概念上可能存在包含或者交叉的关系,但尼斯分类并不对项目概念进行界定。各类别项目表中所列的商品服务名称是为了表明不同商品服务的所属类别,以方便申请人在申报商标注册时进行分类参考。

以第20类的项目“家具”、“金属家具”为例由于在尼斯分类中有些商品是按照材质分类的,例如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6类、非金属建筑材料属于第19类,但家具并不是按照材质分类的,各种材质的家具均属于第20类。为了明确表明金属制的家具也属于第20类,因此第20类项目中,除了“家具”,还有“金属家具”。《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沿用了《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的体系。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的项目名称。商标图样补正时,需要贴图样吗?是否需要粘贴图样,应当根据补正事项判断。如果要求补正的事项要求报送商标图样的,应当在补正通知书背面指定位置打印或粘贴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分类调整后需要重新注册吗?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限。

申请人应当根据商标注册证上载明的商品(服务)项目与需要获得商标专用权保护的商品(服务)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需要重新注册。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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